印度尼西亚继续对华陶瓷熔块征收反倾销税

2023-04-03 16:44:39

2023年3月27日,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,依据印尼财政部2023年第32号条例,决定维持印尼财政部第170/PMK.010/2017号条例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,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熔块(Frit)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其中,淄博福星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税率为6.3%,中国其他生产商/出口商税率为25.5%。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207.20.90和3207.40.00。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。

2016年8月8日,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熔块启动反倾销调查。2017年12月1日,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70/PMK.010/2017号条例,对中国陶瓷熔块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6日。2021年11月26日,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。2022年8月10日,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。

 

来源: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